一、自然人如何申請結婚需要哪些材料
居住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民若欲辦理結婚手續,須雙方親身攜同相關文件前往各自戶籍地的婚姻登記機構進行申請。
在遞交申請之際,申請人需提交如下證件與證明材料:
(1)戶口證明文件;
(2)居民身份證件;
若已離異,則還需出示離婚證書。
若是因離婚而失去夫妻關系的當事人需要重新恢復這段關系,同樣需要攜帶上述資料親自前往一方戶籍地的婚姻登記部門申請復婚登記。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自然人如何申請結婚,需要什么材料
居住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民若欲辦理結婚手續,須雙方親身攜同相關文件前往各自戶籍地的婚姻登記機構進行申請。
在遞交申請之際,申請人需提交如下證件與證明材料:
(1)戶口證明文件;
(2)居民身份證件;
若已離異,則還需出示離婚證書。
若是因離婚而失去夫妻關系的當事人需要重新恢復這段關系,同樣需要攜帶上述資料親自前往一方戶籍地的婚姻登記部門申請復婚登記。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居住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民若欲辦理結婚手續,須雙方親身攜同相關文件前往各自戶籍地的婚姻登記機構進行申請。
在遞交申請之際,申請人需提交如下證件與證明材料:
(1)戶口證明文件;
(2)居民身份證件;
若已離異,則還需出示離婚證書。
若是因離婚而失去夫妻關系的當事人需要重新恢復這段關系,同樣需要攜帶上述資料親自前往一方戶籍地的婚姻
